江苏扬州市多部门对高校开展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专项检查

近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应急局对扬州大学等6所在扬高校开展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实地察看、现场询问等方式,围绕制度建设、安全配备、管理使用等十三项指标开展督查,指导其开展安全培训,引导依法依规采购、管理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有效管控相关环节安全风险。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组下发整改清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推进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零死角、无禁区。

危险化学品因其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过程中,十分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目前,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活动日益普遍,安全隐患随之增多:一些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违法通过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一些电商平台或网站审核把关不严,入驻商家随意发布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一些实验室和学生贪图便利,通过非法渠道网购危险化学品,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

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部署。5月19日,会同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通管办和市邮政管理局等7个成员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扬市监网监〔2023〕84号),成立扬州市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各县(市、区)按照《通知》要求也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抓好专项行动的推进落实;5月10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电商企业合规指导会,会上特别强调了从事互联网危险化学品销售的电商企业必须证照齐全、公示规范;6月4日,专班办公室(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7个成员单位召开了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的任务重点、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5月30日、6月5日和6月28日,市场监管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分别发布了《七部门联合发文!专项整治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行为》、《@各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您有一份提醒告诫函请查收!》和《互联网购销危险化学品,这些知识你了解吗?》三篇宣传文章,对此次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科普时间

平台应强化审核报告制度

互联网平台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得为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发布服务。及时清理处置违法违规发布的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和违法广告宣传,保存有关记录,及时报告属地主管部门。

危险化学品网络销售企业

获证方可经营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也要求,依法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业务经营许可或备案后,才能在相应网站发布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

证照信息显著公示

《电子商务法》规定从事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等。

严禁虚假宣传和发布违法广告

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遵守《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服务信息,杜绝虚假宣传、低俗广告,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宋娴娴)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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