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实验室建筑设计标准规范

一、设计依据与标准

化工实验室的土建设计应严格符合相关规定,包括 GB 50016、GB 50160、GB 50345 和 SH/T 3017 等。其属性被定义为辅助生产建筑物,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

二、建筑结构与布局

1. 层数与走廊宽度

– 中心化验室主建筑物不宜超过三层。

– 房间单面设置时,走廊净宽度不应小于 1.8m;房间双面布置时,走廊净宽度不应小于 2.4m。

– 房间净高不宜低于 2.8m。塑料及橡胶制样间的层高应根据设备所需的操作空间来确定。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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